团组织生活是在校团委的指导下,是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,是保证和促进团员发挥模范作用的一项基本措施,也是加强团的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。为进一步促进团组织生活公开公正的开展,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校团委对本校团组织生活的指导和检查,同时为了加强监督力度,杜绝活动过程中的讲形式、走过场等行为,特制定此条例。
第一条 此条例适用于官方网址各级团组织
第二条 此条例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进行评议。
第三条 校团委授权官方网址团务办公室负责团组织生活的检查。
第四条 检查采取定期的抽查方式进行。
第五条 各级团组织应检查开展团组织生活。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团组织生活,对于一年内累计三次不召开团组织生活的团支部,取消该团支部该年内的一切团内评优资格。
第六条 团组织生活内容应根据校团委的规定和学校的实际情况,充分展现新时代团员的精神面貌。
第七条 对校团委已经指定主题的团组织生活,各级团组织应按时开展。
第八条 各级团组织须在开展团组织生活至少三个工作日前,将《官方网址团组织生活审批表》交至官方网址团务办公室,每月活动主题自定(校团委指定的除外);
第九条 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共青团官方网址委员会所有。
第十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。